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在我市登记设立的缴存企业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相关缴存业务。 通过这种方式办理缴存业务的单位,无须再通过申领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实现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其他事项“一网通办”。 企业法定代表人首次操作,可先通过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并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点击“授权他人使用执照”,在“授权方式”栏,点击“精准授权”,选择“电子政务→住房城乡建设→公积金全部业务或者公积金资金业务”,授权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进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在“单位用户”下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页自动弹出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 使用“渝快办”、微信或者支付宝APP进入“电子营业执照”,点击“扫一扫”,选择“电子政务→住房城乡建设→公积金全部业务或者公积金资金业务”。 已领取数字证书的缴存单位 也可继续使用原有的数字证书 登录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相关缴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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