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巫溪公安交巡警 于 2021-2-18 16:37 编辑
为进一步减少全县酒驾违法行为,减少因酒驾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持续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饮酒驾驶违法行为,1月下旬至2月以来共查处“酒司机”10名,现予以曝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巫溪公安交巡警: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有效降低交通安全风险,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已在全市部署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固定和流动设点查处的方式,全天候、全覆盖加大对居民区、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周边道路酒驾、醉驾查处力度。亲朋聚餐请牢记,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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